

各潜在供应商:
现对山水大道行道树更新项目作如下变更:
原付款方式:“全部栽植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7%,余款待养护期满(2年)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。(成交供应商每次申请付款时必须出具税率为9%或以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否则采购人有权拒付费用,并不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)。”
现变更为;“全部栽植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%,养护期满一年后付至合同价的97%,剩余款待养护期满(2年)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。(成交供应商每次申请付款时必须出具税率为9%或以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否则采购人有权拒付费用,并不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)。
其他内容不变!
盱眙国联园林工程有限公司
2025年12月12日